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
    时间:2023-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安全生产犯罪,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与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与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开展“清港”专项宣传活动,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清除宣传力度,确保“三无”船舶整治不留死角。


    近日,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营口市海警局移送审查起诉的“6.21”沉船案中发现,船主低价购买“三无”船只,私自涂刷船号,雇佣无船长、船员资质人员违规出海作业,在回航途中船仓进水,未能及时有效处置,后造成船只倾覆四人落水、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三无”船舶建造简便,造价低廉,往往经受不住风浪的影响或外力的撞击,易发生船毁人亡的惨剧,存在较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本次活动中,两级检察工作人员和渔政执法队员对活动地点光辉码头附近渔民及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系统讲解购买、使用“三无”船舶的危害和发生海上事故的法律责任,提醒广大渔民朋友不要越红线违规购买、使用“三无”船舶,也不要在“三无”船上打工作业,以免发生海上作业风险,“莫贪小利失大局”,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渔民朋友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渔业执法队对沿岸海域、停靠点的船舶进行现场检查,逐一登记船舶所有人和用途信息,建立一船一档案台账,当日检查渔船125艘次,清理“三无”船舶2艘,有效维护了辖区船舶管理秩序。



    下一步,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开展落实工作,继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依法能动履职,形成合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共同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

      2024-09-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安全生产犯罪,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与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与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开展“清港”专项宣传活动,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清除宣传力度,确保“三无”船舶整治不留死角。


    近日,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营口市海警局移送审查起诉的“6.21”沉船案中发现,船主低价购买“三无”船只,私自涂刷船号,雇佣无船长、船员资质人员违规出海作业,在回航途中船仓进水,未能及时有效处置,后造成船只倾覆四人落水、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三无”船舶建造简便,造价低廉,往往经受不住风浪的影响或外力的撞击,易发生船毁人亡的惨剧,存在较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本次活动中,两级检察工作人员和渔政执法队员对活动地点光辉码头附近渔民及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系统讲解购买、使用“三无”船舶的危害和发生海上事故的法律责任,提醒广大渔民朋友不要越红线违规购买、使用“三无”船舶,也不要在“三无”船上打工作业,以免发生海上作业风险,“莫贪小利失大局”,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渔民朋友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渔业执法队对沿岸海域、停靠点的船舶进行现场检查,逐一登记船舶所有人和用途信息,建立一船一档案台账,当日检查渔船125艘次,清理“三无”船舶2艘,有效维护了辖区船舶管理秩序。



    下一步,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开展落实工作,继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依法能动履职,形成合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共同筑牢海上安全生产防线,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