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安全生产犯罪,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与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与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开展“清港”专项宣传活动,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清除宣传力度,确保“三无”船舶整治不留死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安全生产犯罪,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与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与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开展“清港”专项宣传活动,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清除宣传力度,确保“三无”船舶整治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