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9日,《检察日报》四版开设:“‘案-件比’:让办案质效可知可感”专栏,本期刊登了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的相关观点,内容如下:
作为法律界的人大代表,最高检一推出“案-件比”的概念,我就一直在关注。“案-件比”指标如同“绿色司法GDP”指标,是检察机关工作方式的重大创新,是评判案件办理质效、司法资源投入、当事人感受的重要指标。它的提出减少了司法程序的空转,挤出不必要的程序“水分”,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契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司法理念,使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做到“案结事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我在调研中了解到,2020年以来,辽宁检察机关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每一名办案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履职办案,全面兼顾办案质效和诉讼效果,持续聚焦核心业务数据,推动实现办案质效高、当事人感受好、“三个效果”优的办案目标。
2021年2月9日,《检察日报》四版开设:“‘案-件比’:让办案质效可知可感”专栏,本期刊登了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的相关观点,内容如下:
作为法律界的人大代表,最高检一推出“案-件比”的概念,我就一直在关注。“案-件比”指标如同“绿色司法GDP”指标,是检察机关工作方式的重大创新,是评判案件办理质效、司法资源投入、当事人感受的重要指标。它的提出减少了司法程序的空转,挤出不必要的程序“水分”,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契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司法理念,使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做到“案结事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我在调研中了解到,2020年以来,辽宁检察机关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每一名办案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履职办案,全面兼顾办案质效和诉讼效果,持续聚焦核心业务数据,推动实现办案质效高、当事人感受好、“三个效果”优的办案目标。